《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作者:探索 來源:焦點 瀏覽: 【大 中 小】 發布時間:2025-11-22 13:18:44 評論數:
2021年4月26日,互聯護管工業和信息化部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序個息保行規杭州外圍模特預約(外圍模特)外圍預約(電話微信189-4469-7302)一二線城市真實上門外圍上門外圍女,快速安排90分鐘到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人信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強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APP)個人信息保護,理暫規范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開征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求意統籌指導下,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移動用程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征求意見稿》,互聯護管此次意見征求的序個息保行規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26日。
《電器》記者了解到,人信此次發布的理暫《征求意見稿》是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開征杭州外圍模特預約(外圍模特)外圍預約(電話微信189-4469-7302)一二線城市真實上門外圍上門外圍女,快速安排90分鐘到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完成。求意主要就重點問題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學者進行了專題研究,移動用程并聽取了百度、阿里巴巴、拼多多、京東、小米、華為等主要互聯網企業、終端企業和安全企業的意見建議,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落實主體責任三個堅持為重點,明確細化了APP開發運營者、分發平臺、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等主體在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應當履行的主體責任義務。
內容方面,《征求意見稿》共包括20條重點內容,界定了適用范圍和監管主體;確立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兩項重要原則;細化了APP開發運營者、分發平臺、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終端生產企業、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5類主體責任義務;提出了投訴舉報、監督檢查、處置措施、風險提示等4方面規范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界定適用范圍和明確監管主體。在適用范圍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監管主體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了APP個人信息保護的聯合工作機制,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健全完善APP個人信息保護監督管理聯合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政策標準規范等相關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APP個人信息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是明確“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兩項重要原則?!墩髑笠庖姼濉?ldquo;知情同意”規定,從事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應當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告知用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由用戶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自愿、明確的意思表示,并明確了“六項應當”要求。“最小必要”規定,從事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從事超出用戶同意范圍或者與服務場景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并提出了“六項不得”要求。
三是規范關鍵環節主體責任義務?!墩髑笠庖姼濉穼PP治理的全鏈條、全主體、全流程予以規范,規定了APP開發運營者、APP分發平臺、APP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和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在APP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具體義務。
四是細化違規處置流程和具體措施?!墩髑笠庖姼濉访鞔_從事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有關主體違反要求的,依次按照通知整改、社會公告、下架處置、斷開接入、信用管理流程進行處置,并明確具體時間期限要求。特別提出,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反復出現問題、采取技術對抗等違規情節嚴重的APP,將對其進行直接下架;且下架后的APP在40個工作日內不得通過任何渠道再次上架的管理要求。此外,監督管理部門將指導APP分發平臺和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在集成、分發、預置和安裝等環節進行風險提示,情節嚴重的采取禁入措施。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保密義務等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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